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湘教通〔2013〕174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校教师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面向全体教师,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能力,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正在主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7人。
二、申报内容:
1、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专业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学生素质教育及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与就业创业教育,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2、各专业部可根据本专业实际自行确定选题,鼓励不同专业同类项目合作研究带有共同性和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各专业部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进行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请各位教师于2013年5月9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列出申报重点、项目范围、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名单,报学校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交由学校审定;
2、项目材料:经由学校审定批准的项目申报组,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好《201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5份,另附),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盒)装好,并在纸袋(盒)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报学校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项目要求:按教育厅要求,各学校立项项目应将申报材料及本单位已(含结题项目)申报书、研究情况、管理及验收情况以年度为目录汇总上传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题管理空间。今后,教育厅将通过专题空间对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过程管理,未建立项目管理空间的单位上报的材料教育厅不予受理。
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
2013年5月5